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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1年度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6/5/16 12:08:13技术中心 】 【收藏】 【打印

云工信技创〔201180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1年度

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工信委(经委),有关企业(集团):

    按照《云南省2011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及质量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要求,我委2011年将组织开展第十四批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为做好本年度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除符合《云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云南省经济委员会公告2008年第1号)有关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已通过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二)2010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不低于500万元或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2%

(三)企业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20人;

(四)2010年末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

二、申报重点

(一)按照我省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的总体要求,重点围绕优化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轻工业、加快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电子信息及光电子、先进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以及建筑、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行业企业推荐。

(二)优先推荐相关行业大中型工业企业中的龙头骨干企业(大型工业企业:职工人数在2000人以上,年销售收入在30000万元以上;中型工业企业:职工人数在300-2000人,年销售收入在3000万元-30000万元),包括国家级或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集团)所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业龙头企业,并注意着重推荐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

三、申报要求

(一)各州、市工信委(经委)、有关企业(集团)要认真组织企业编写申请材料,认真审核基础数据、有关附件和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出具书面审核意见,按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的质量和水平遴选、排序后正式行文上报。

(二)申报企业应编制《云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见附件1),填报《云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见附件2,有关数据一律采用企业2010年度实际发生数),并按《云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及附件清单》(见附件3)的先后顺序、用A4纸双面打(复)印和装订。对不符合要求的上报材料,我委将不予受理。

(三)请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及《云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的电子版于2011415日前报我委技术创新处。

人:胡时耀  段晓岗

    话:0871-35163653517564

    真:0871-3512985

电子邮件:931311473@qq.com

 

附件:1、《云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

2、《云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3、《云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及附件清单》

 

 注:以上附件请到本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O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指导: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主办:云南省企业技术中心协会

网址:www.YETCA.org 联系电话:0871-3363342 0871-3392997 电子邮箱:qyjszxxh@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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