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工信技创〔2011〕80号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1年度
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工信委(经委),有关企业(集团):
按照《云南省2011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及质量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要求,我委2011年将组织开展第十四批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为做好本年度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除符合《云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云南省经济委员会公告2008年第1号)有关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已通过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二)2010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不低于500万元或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2%;
(三)企业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20人;
(四)2010年末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
二、申报重点
(一)按照我省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的总体要求,重点围绕优化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轻工业、加快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电子信息及光电子、先进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以及建筑、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行业企业推荐。
(二)优先推荐相关行业大中型工业企业中的龙头骨干企业(大型工业企业:职工人数在2000人以上,年销售收入在30000万元以上;中型工业企业:职工人数在300人-2000人,年销售收入在3000万元-30000万元),包括国家级或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集团)所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业龙头企业,并注意着重推荐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
三、申报要求
(一)各州、市工信委(经委)、有关企业(集团)要认真组织企业编写申请材料,认真审核基础数据、有关附件和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出具书面审核意见,按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的质量和水平遴选、排序后正式行文上报。
(二)申报企业应编制《云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见附件1),填报《云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见附件2,有关数据一律采用企业2010年度实际发生数),并按《云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及附件清单》(见附件3)的先后顺序、用A4纸双面打(复)印和装订。对不符合要求的上报材料,我委将不予受理。
(三)请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及《云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的电子版于
联 系 人:胡时耀 段晓岗
电 话:0871-3516365,3517564
传 真:0871-3512985
电子邮件:931311473@qq.com
附件:1、《云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
2、《云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3、《云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及附件清单》
二O
指导: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主办:云南省企业技术中心协会
网址:www.YETCA.org 联系电话:0871-3363342 0871-3392997 电子邮箱:qyjszxxh@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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