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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新闻发布会
2019/5/9 14:26:06国际商报 】 【收藏】 【打印

近期,云南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云发〔2019〕3号)。为深入宣传和解读相关政策,4月25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召开发相关发布会,介绍了云南省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相关情况。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书记、厅长赵永平;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主任助理梁琦;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施边明;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林玉孝;云南省工商业联合会党组成员、副主席王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国有银行监管处处长卫玲女士;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收处处长梅书灿;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处处长李艳女士等相关领导出席发布会。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专职副主任田虎青主持新闻发布会。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书记、厅长赵永平介绍了云南省近期出台的《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的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及有关情况。

赵永平介绍说,2018年云南省民营经济完成增加值8464.7亿元,同比增长9.1%,占GDP比重达47.3%;全省民营经济户数达283.6万户,同比增长7.8%,其中,私营企业户数58.4万户,增长6.4%;个私经济从业人员847.4万人,增长6.4%;全省民间投资同比增长20.7%;民营经济完成进出口总额181.4亿美元,同比增长10.8%,占全省进出口总额的60.7%。赵永平说,在发展的同时,云南省民营经济也存在发展总量不足、质量不优,发展环境不宽松,融资难融资贵加剧,企业转型升级困难,企业家素质不高等突出问题。针对当前云南省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形势和困难,按照云南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安排,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起草了《若干意见》。赵永平介绍了《若干意见》的主要内容:一总体要求。二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三优化金融服务,缓解融资难融资贵。四放宽市场准入,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五加强企业培育,推动转型升级。六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七加强组织协调,完善政策执行方式。云南省此次出台的政策措施突出重点、力求实效,政策的具体细化和操作细则都需要集相关部门之力,进一步形成云南省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合力。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处处长 李艳向记者介绍说,对于云南省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实施一年政策落实情况,自2018年起,云南省正式开始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补偿金总规模为30亿元,自2017年起,每年由财政预算安排10亿元,分三年到位,截至2018年末,风险补偿金规模已达到20亿元。主要用于鼓励和引导合作金融机构向我省行政区域内合法经营并有融资需求的中小微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和技术改造类项目贷款。贷款后出现的不良贷款,原则上由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按贷款本金实际损失的50%给予补偿,其中,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产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贷款项目补偿比例提升到70%。李艳向说,政策实施的目的是通过建立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增强银行向中小微企业放贷的信心,撬动银行支持实体经济贷款规模,有助于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向依法纳税并有融资需求的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促进融资便利化,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助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林玉孝向记者介绍说,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市场监管部门,下一步将采取什么措施支持民营企业提升质量发展水平的问题,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通过扎实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积极支持民营企业持续提升质量发展水平,为推动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第一,积极支持民营企业推进全面质量管理。第二,夯实民营企业提升质量的技术基础。第三,全力营造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良好营商环境。林玉孝表示,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以激发微观主体活力为重点,实施“商事制度改革深化行动”“公平竞争维护行动”“企业权益保护行动”“企业经营助推行动”“企业服务增效行动”“监管执法创新行动”六项行动,在促进市场主体持续增长上下功夫,在促进正向激励和优胜劣汰上下功夫,在发展更多优质企业上下功夫,努力在“放”的方面使企业和产品准入更加便捷高效,在“管”的方面使竞争环境更加公平有序,在“服”的方面使企业更富有创新发展活力。让市场主体进得来、出得去、活得好,消除制约企业发展的各种障碍,增强企业信心和竞争力。

云南省工商业联合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王伟向记者介绍说,为促进云南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从2015年下半年起,在云南省财政的支持下,专门安排了民营企业专项教育培训经费。云南省工商联紧紧围绕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工作主题,坚持市场需求、企业需求和企业家需求导向,截至2018年底,先后举办民营企业家培训87个班次、民企沙龙8期、高管论坛11期、专题讲座9次,共计培训民营企业家1万余人次,为提升我省民营企业家队伍能力素质发挥了积极作用。通过培训让我省民营企业家拓宽了视野、找到了差距、增强了信心、提升了水平。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施边明向记者介绍了贯彻落实国务院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工作进展情况,施边明说, 2018年12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医疗保障局向各省征求《关于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反馈意见后,我们认真开展调研,对实施降费后的基金运行情况进行精算分析,启动了制定贯彻落实政策文件的准备工作。张国华副省长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汇报、安排部署。同时我们起草了《云南省贯彻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4月15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我省的《实施意见》,将在全省5月1日起执行。云南省《实施意见》执行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当前的19%降至16%后,预计2019年当年,将为企业和个人减轻缴费负担约44亿元,2020年,将减轻缴费负担约58亿元,未来10年,共计减轻缴费负担约1000亿元。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国有银行监管处处长 卫玲:向记者介绍了云南银行业、保险业改进优化金融服务,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方面的相关举措,卫玲说,融资难融资贵一直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云南银保监局在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发布实施以来,结合中国银保监会的系列部署和要求,高位推动强力优化民营企业金融服务,采取以下六个方面的措施:一、调整经营服务理念,营造公平融资环境。二、加大信贷资源倾斜,增加有效信贷供给。三、着力推动纾困解难,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四、规范经营服务收费,持续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五、创新产品优化服务,提升信贷服务效率。六、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培育“敢贷、愿贷”的信贷文化。卫玲表示,通过密集走访调研、约谈高管、监管提示、审慎监管会谈等多种形式的引导和督促,全省银行业和保险业金融机构已主动调整经营战略,努力打造服务民营企业的金融环境。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收处处长 梅书灿向记者介绍了2019年4月1日,实施的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对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影响,梅书灿表示,4月1日起,实施的深化增值税改革,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将制造业等适用税率由16%降至13%,将交通运输、建筑等行业适用税率由10%降至9%。二是进一步扩大抵扣范围。将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纳入抵扣范围,将不动产由分两年抵扣改为一次性全额抵扣。三是对适用6%税率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采取加计抵减政策。四是实行期末留底退税制度。增值税改革的减税效应通过抵扣机制层层传导,将广泛地降低纳税人税负,使广大民营企业普遍享受到政策红利。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主任助理 梁琦就2019年,党中央、国务院做出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部署,结合减轻民营企业成本,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在云南省在减税降费方面的具体措施和预期的效果的问题向记者介绍说,民营企业是我省经济发展的生力军、就业的主渠道、创新的重要源泉。“2019年是提升营商环境年”我们全年制定再为企业降成本900亿元以上目标,走出一条开源节流、惠企裕民的新路子来,用政府的“紧日子”换取企业的“好日子”,让企业轻装上阵。发展和改革委作为降成本工作的综合协调部门,将定期组织召开降成本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降成本工作推进中遇到地相关问题,研究制定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工作措施和改革举措,切实推出一批企业“能感知、有温度、见效果”的政策,急企业之需,帮企业之困,解企业之难,切实减轻民营企业负担,助力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指导: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主办:云南省企业技术中心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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