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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6/5/16 11:08:04技术中心 】 【收藏】 【打印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规范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管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现将工信部《关于加强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20137号)转发你们。请获得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称号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服务登记制度。我委将定期不定期,对示范平台的运营情况(包括服务质量、服务收费、服务满意度等)进行检查。各示范平台须每年进行一次自查,并形成工作总结,总结包括:服务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服务主要成果、服务满意度及其社会经济效益等内容,于次年120日前将工作总结(纸质、电子档各一份)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联系人:张天容

  话:0871—63518307(传真)

  箱:ynfwtxz@163.com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20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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