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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加强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相关文件的通知
2016/5/16 12:13:05技术中心 】 【收藏】 【打印

                    技创〔2012308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

加强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相关文件的通知

 

各州市工信委,有关企业集团: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了《关于加强2012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部科〔2012125号)、《关于加强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年活动宣传工作的通知》(工信科简函〔2012169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企业品牌意识

各州市工信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把品牌培育作为工业产品质量和信誉建设的重要内容,引导企业增强以质量和信誉为核心的品牌意识。要通过各种活动和各类媒体形式,大力宣传品牌建设的重要意义,总结宣传各地区、行业和企业在品牌建设中的成功经验,营造有利于品牌成长的社会氛围。及时在部门网站开设质量品牌专栏,对质量品牌工作进行刊载宣传。

二、加强摸底调查,集中力量支持品牌建设

下一步,我委将把品牌培育工作和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方面的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会同质监、工商等部门,整合各方面的资源集中培育工业品牌,优先安排与自主品牌建设有关的技术改造、质量公关及检测能力建设,从增强企业实力、营造市场环境、开拓国内国际市场等角度,全面系统地指导自主品牌建设工作。各州市工信委要进一步加强摸底调查,全面掌握各地优势产业和优势产品,研究制定品牌建设指导意见,明确重点打造的优势企业和重点产品。

    三、突出重点,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一)关于年度工作计划。各州市要结合各地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地区年度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计划,并于615日前将工作计划报省工信委技术创新处。工作计划要包括本地重点产业、重点产品发展情况,下一步拟重点打造的优势企业和重点产品目录,以及强化工业质量品牌建设的有关措施。

(二)关于宣传材料。各州市工信委、有关企业要积极撰写抓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及进报送我委技术创新处,我委将在委网站及有关报刊上进行刊载宣传,并积极向工信部推荐使用。

 

联系人:邓洪声    08713515791

电子邮箱:yndhs2000@yahoo.com.cn

 

附件:1、关于加强2012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

                 2、关于加强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年活动宣传工作的通知

 

 

 

 

O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指导: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主办:云南省企业技术中心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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