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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5/16 12:06:10技术中心 】 【收藏】 【打印
为贯彻《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落实《国有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规划纲要》和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规划纲要》、“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的部署,促进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有效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依据《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国家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高新技术产业促进条例》和《云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我委现决定认定一批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和省级工程实验室,具体事宜如下:

  一、原则同意依托昆明亚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组建云南省生物医学动物模型与安全评价工程研究中心;依托云南云叶化肥股份有限公司和云南大学云南省工业微生物发酵工程重点实验室共同出资组建云南省微生物发酵工程研究中心;依托云南农业大学和云南泰华食品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云南省特优畜产品精深加工工程研究中心;依托中科院昆明植物研究所建设云南省天然药物活性筛选工程实验室;依托云南文山三七研究院建设云南省三七农业工程实验室。

  二、原则同意上述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功能定位、主要任务和发展方向。

  三、此次认定的这批省级工程研究单位、省级工程实验室,承担单位均在本领域具有先进的研发试验设施和相应的技术创新团队,拥有一批能够带动产业发展的高水平研发成果和技术储备。新组建的这批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应立足于云南和本行业,通过建立开放性的工程化研究、验证的设施以及有利于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的机制,培育、提高我省自主创新能力,搭建产业与科技之间的“桥梁”,研究开发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加快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促进产业技术进步和核心竞争力的提高;省级工程实验室应通过建立先进的开放性产业技术研发试验设施,形成具有行业领先水平、结构合理的创新团队,构建长效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成为应用研究成果向工程技术转化的有效渠道、产业技术自主创新的重要源头和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支撑平台。

  四、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抓紧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和省级工程实验室的组建工作,尽快完成工商注册登记,进一步优化建设方案,充分利用已有基础和条件,控制新增投资规模,按照国家和云南省有关规定对建设项目进行备案,并落实建设方案、环保、土地使用、城市规划、投资等建设条件。如需申请国家安排资金,可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上报我委。并请切实加强项目组织、实施和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使这批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和省级工程实验室发挥应有的作用。

指导: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主办:云南省企业技术中心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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